人口信息查询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实施编码 | 11321002014455815F532100903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2014455815F532100903200001 |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1 |
相关证明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受理 | 0.5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2 | 审批 | 0.5工作日 | 【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苏公规〔2016〕3号) 第一百七十条 司法机关等因办案需要查询涉案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凭相关办案文书、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涉案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查询。 第一百七十一条 政府有关部门因履职需要查询相关公民户口登记信息的,凭履职需要证明、单位介绍信和查询人有效身份证件,向被查询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治安、人口管理部门查询。查询的内容限于被查询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和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 第一百七十二条 律师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需要查询案件当事人户口登记住址信息的,凭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