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医疗保险费用现金报销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YZ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1002014455815F53220YZ00200001 | ||
行使层级 | 乡镇(街道)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北洲路8号便民服务中心全科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1:50;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本地户籍(1、市内住院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2、参保人员转外就医或长居异地,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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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费用清单原件 |
暂无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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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2 |
出院记录原件 |
暂无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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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住院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暂无 | 1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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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4 |
身份证、医保卡复印件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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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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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5工作日 |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2 | 审批 | 0.5工作日 | 《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扬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4-87555121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4-87555138 |